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聚焦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统筹开展教学质量监控、评估评价、督导检查与数据监测分析,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协调推进各类教育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与提升工作,协调组织上级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各类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
2.健全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开展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建立教学质量数据库。负责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3.负责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采集、分析与上报工作,编制学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4.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督导检查,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生评教。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