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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3月30日通知,各高校全面启动线上教学,并明确要求加强线上教学检查与督导,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本着服务教学、服从疫情防控大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时间与范围

教学督导工作面向所有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具体时间为第4周至第16周。

二、督导重点

本学期教学督导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课堂意识形态建设。校院两级督导在教学督导工作中要关注课堂意识形态建设工作。

2.教学工作方案落实。检查各课程教学进程是否与《开课时间与教学计划表》的时间相一致,如果不一致,检查其是否有经教务处审批的调课申请。

3.教师教学参与度。检查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在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时间段教师是否参与管理课堂或与学生互动。

4.公共课课堂教学。关注公共课是否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教学工作方案开展教学,并依据专业认证理念检查公共课课堂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改革等。

5.师范认证专业课堂教学。校级督导根据专业认证要求对师范认证专业的课程进行重点督导。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加强院级督导,构建学生反馈课堂教学问题的渠道,畅通问题反馈机制,第一时间处理好学生反应的课堂教学问题。

2.学校疫情防控台账管理实行“每日一报”制度,如有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小窗口反馈质评处,质评处将协调校级督导跟进指导。如无小窗口反馈,将默认无问题,并备案上报,以备上级部门抽查。

3.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已进入山东省审核评估工作计划,审核评估中有连续学期线上教学资料检查与线上听课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提醒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自行保存好线上授课的相关过程性材料,以免后补增加工作负担。

4.对于学生因疫情防控需要而带来的迟到、缺课等问题,各学院无需报备,疫情防控期间不作为督导反馈问题,其他情况请老师们做好课堂管理,协助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5.校级督导需按照“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分工表”(见附件1)开展工作。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6.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实际,近期以线上教学督导为主,线上教学期间,校院两级督导均需填写《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线上教学听课记录》(见附件2)。如恢复线下教学,将实行线上督导与线下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督导重点不变,针对开展线下教学的课程填写工作记录本中的“听课记录”。需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认真填写针对每位教师的具体意见或建议,课后与任课教师及时交流、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7.在督导时间范围内,校级督导每周听课量不少于1节/人,且组内成员的听课对象不能重复。校级督导需提前与听课对象联系,了解其选用的教学平台及登录方式,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8.校级督导的线上教学听课记录与工作记录本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统一存档。二级学院督导的线上教学听课记录与工作记录本由各学院自行存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中进行抽查。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分工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线上教学听课记录

附件已上传至智慧师院,请及时查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