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牵头落实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承担学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保障和高等教育研究等工作,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工作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发展战略及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为学校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或政策建议。
3.组织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规划和分项规划,协调、督办和评估学校有关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规划调整。
4.负责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与提升工作,协调组织上级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各类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
5.健全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开展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建立教学质量数据库。负责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6.负责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采集、分析与上报工作,编制学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7.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督导检查,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生评教。
8.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学校非学历教育发展,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非学历教育实施。
9.及时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为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10.负责大学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宣传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