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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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线上教学工作的预案通知》(教字〔2023〕1号)与《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5号)相关要求,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20日—2月24日

二、检查人员

(一)校级检查组

组 长:孙正

副组长:宗美娟、张克玉

组 员: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教务处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全体人员。

(二)二级学院检查组

组 长:各学院院长、书记

组 员: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各学院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学院自查

1.对学院负责区域的安全、卫生、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干净、整洁;对学院文化墙、宣传栏等文化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内容形式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图文并茂、丰富多彩,且具有时效性。

2.对任课教师、教材、教室使用一览表(配备电子班牌的教室需使用电子班牌显示教室使用一览表)与教学场地和实训(验)室卫生、设备设施的准备和运行情况以及实训(验)用品的准备情况等教学必要条件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对未能按时返校参加线下教学的学生和教师,按照《第一周线上教学课程汇总表》中的安排有序开展线上教学,保障教学计划的完成。

4.开始上课后,对教师和学生的到课情况、教师主要教学资料以及课堂教学质量作重点督导,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认真做好学院层面的教学督导工作,积极推进学院领导干部与教学督导期初教学检查,实施全覆盖式走课、看课。请各学院于2月18日之前将学院领导干部与教学督导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发送至邮箱qlnuzljk@163.com。

(二)学校检查

校级检查组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检查新学期任课教师到位情况和学生到课情况,有无任课教师或学生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现象发生;检查学院是否按照其提报的《第一周线上教学课程汇总表》开展线上教学。

2.教学资料检查:主要检查全体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课件、授课计划、学生名单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3.教学保障条件检查:对各学院教学保障条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请第一时间反馈,并督促各学院及时整改,保障后续教学工作良好开展。

4.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依据各学院提交的领导干部与教学督导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对各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需在检查时佩带工作证、督导证等相关胸牌证件,做到持证上岗。同时需注意疫情防控,在检查期间佩戴口罩。

2.检查人员需携带《齐鲁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工作记录本》或《齐鲁师范学院督导工作记录本》,认真填写“看课检查记录表”。相关检查人员需认真做好实训(验)室的检查情况记录。

3.请教务处针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提报至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将在期初教学检查通报中一并通报。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将根据问题特点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发展规划与质量保障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