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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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示范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化产出导向教学改革,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充分发挥优秀课堂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拟开展本学期课堂教学示范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教学周第十二周至第十三周。

二、活动安排

经校级督导推荐和学校遴选,安排5名教师进行示范课展示。教学示范周示范课安排表详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2022年新进教师须参加听课观摩且至少观摩1次,其他教师自愿参加。请观摩教师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自主选择课堂进行观摩。

四、注意事项

1.示范课所在学院院长或副院长、院级督导和2022年新进教师需加本学院教师的示范课展示活动。

2.负责示范课所在学院的校级督导需参加该学院教师的示范课展示活动。

3.每堂示范课结束后,由示范课所在学院院长或副院长负责主持现场点评与交流环节,并择机选择青年教师进行点评。

4.请各学院于11月2日(星期三)15点之前将参加听课观摩人员名单上报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观摩人员统计表见附件2),以便统筹安排教室桌椅。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邀请校领导酌机参加示范课展示活动。

6.请所有观摩人员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活动地点,安静落座,并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附件详见智慧师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