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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形式, 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学生评教结果为主要 内容的教学评价信息,为教师排课、学生选课、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开展教师评学工作也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性工作,是强化教学信息反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即 将开始,为保证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相关数据的客观性与有效性,现将本次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评学方式与路径

1.方式:使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与分析系统”(M齐鲁),在网上实施评教、评学。

2.学生评教路径:M齐鲁→我的大学→教学测评。

3.教师评学路径:M齐鲁→我的大学→教学测评。

注:学生登录方式与教务系统登录方式一致,教师登录方式与OA登录方式一致。

二、时间安排

评教、评学问卷有效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5日24时。

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过时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在网上参评。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评教参评对象为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及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专科学生。

教师评学参评对象为所有在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2.各学院评教、评学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评教、评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学生、教师积极参加测评,鼓励学生、教师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客观、公证、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保证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的质量。

3.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做到应评尽评,确保评教、评学参评率(>9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公布各学院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参评率变化情况,以督促本工作顺利完成。

4.问卷关闭后,对参评率未能达到要求的学院,请自行组织纸质评测,并完成结果统计,以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数据的准确有效。

5.本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实施,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监控与评估处联系。

办公室:2号教学楼B419,办公电话:0531-66778419。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