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齐鲁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齐鲁师院字[2018]52号)《齐鲁师范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齐鲁师院政教字[2016]52号)及《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落实的通知》(齐鲁师院政教字[2016]48号)及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
1.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贯穿整个学期,相关职能部门及两级督导集中检查时间为:第8周(10月19日)至第16周(12月20日)。
2.检查人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相关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校级督导、二级学院处级干部及督导。
二、工作内容
1.落实专业认证理念,对标师范专业认证8个一级指标,重点检查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调补课、教案、作业布置和批改等常规教学运行情况。
2.调研各学院本年度在专业、课程、教改、教材、题库等方面建设的进展情况。
3.课堂教学及实验教学质量检查,主要以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处级干部及两级督导随机听(看)课的形式开展检查工作。本次教学质量检查,校级教学督导贯彻落实2020年全员覆盖式听课评教第二阶段工作重点,依据《督导听课评教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且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近3年新进教师(2018年9月以来),新开课及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等进行一对一听课、评教、反馈。课堂教学及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课时要求:
(1)教学管理部门处级干部8学时,其中分管教学(实验教学)的教务处副处长(副主任)10学时;
(2)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6学时,院长、副院长8学时;其中分管教学的副院长10学时;
(3)校级教学督导按照具体听课名单完成全部听课任务。
(4)二级学院教学督导随机听课不少于20学时。
4.试卷检查: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重点检查试卷分析表、达成度分析等是否符合标准,针对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试卷,依据《齐鲁师范学院试卷管理规定》进行抽查,每学院抽取10包试卷。对照填写《齐鲁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试卷检查表》(附件1)及《齐鲁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试卷检查汇总表》(附件2)。
5.毕业论文检查: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严格质量把关,重点对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每学院需抽取至少30份。对照填写《齐鲁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性检查表》(附件3)及《齐鲁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汇总表》(附件4)。
6.实习实训情况检查:两级督导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调研学院实习基地建设整体情况、实习实训工作开展情况,每学院选取1-2处实习基地进行抽样现场考察。对照填写《齐鲁师范学院实习实训检查汇总表》(附件5)
7.学院自查结束后,对照填写《教学质量检查常规教学管理项目一览表(学院自查用表)》(附件6);校级督导检查结束后,对照填写《教学质量检查常规教学管理项目一览表(校级督导检查用表)》(附件7)。
三、工作要求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随机检查与评价。督导听课评教依据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并重点检查与持续跟踪新进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青年教师、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拟申请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等的课堂教学情况。
听课时要对每位听课对象进行综合考查,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严查教案、教学设计、作业的安排指导、作业(实验报告)的批改等。听课后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与任课教师交流,帮助中青年教师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实验教学质量检查:按照实验教学课程表,现场检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内容、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准备、教师辅导、每组实验人数、学生操作和实验报告等。同时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重点全面检查实验室建设情况、实验开出情况、实验教学综合质量等。
3.实习实训情况检查:查阅资料,调研学院实习实训工作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通过实地考察,与实习单位负责人、指导教师及实习生们座谈等形式,了解学生在实习岗位上的表现。同时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调研我校在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环节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程度等方面的内容。
4.处级干部及两级督导听(看)课过程中需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同时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与分析系统”(M齐鲁)完成相应课程评价。集中检查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
5.教学质量检查结束后召开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质量现场工作会。届时将综合反馈检查基本情况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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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