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开学第1周(3月1日—3月5日)。
二、检查人员构成
1.校级检查组
组 长:林松柏
副组长:郑 强
组 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全体人员,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
2.二级学院检查组
组 长:各学院院长、书记
组 员: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各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学院自查
1.开学前期,组织召开专门教学工作会议,布置开学各项工作,并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方案。
2.对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场地和设备等教学必要条件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核实,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教学秘书须在上课前将所有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与地点通知到位,仔细核对课表,发现有遗漏、冲突的,及时予以调整,并在每个教室门口张贴对应的上课信息。
3.开始上课后,对教师和学生的到课情况、课堂教学质量作重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学校检查
校级检查组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教学安排情况:主要检查新学期课表安排、授课计划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安排情况等,杜绝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条件情况:主要检查教室和实训室的卫生、教学设备设施准备和运行情况以及实验实训用品的准备情况等,保证教学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完好,确保教学正常运行。
3.教师准备情况:主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案(已完成前2周)、课件、授课计划、学生名单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4.教学秩序检查:主要检查任课教师到位情况,有无任课教师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现象发生;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有无迟到、旷课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需在检查时佩带工作证、督导证等相关胸牌证件,做到持证上岗。
2.为贯彻落实“持续改进”专业认证理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新印制了《齐鲁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工作记录本》与《齐鲁师范学院督导工作记录本》,内含听课记录(含持续跟进记录)、看课检查记录表、期末考试巡考记录单、期末考试巡考违规违纪情况记录单。该工作记录本将于本学期开始正式使用,各级领导干部与督导人手一本,用于整个学期的日常工作记录。在本次检查中,检查人员需携带《齐鲁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工作记录本》和《齐鲁师范学院督导工作记录本》并认真填写其中的“看课检查记录表”。学期末统一按要求分别进行存档,其中校级领导干部与督导的工作记录本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存档,二级学院领导干部与督导的工作记录本由各学院办公室存档。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时或当日向相关部门反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在检查结束后向全校通报。
附件: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校级督导看课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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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