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督导的主导作用,贯彻落实OBE教学理念,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深入推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贯穿整个学期。本学期相关教学资料集中检查时间为第10周(5月6日)至第14周(6月5日)。
二、检查人员构成
校级检查组:校领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校级督导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级学院检查组: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各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检查内容与规范
(一)学院自查
1.各二级学院需对照本院上学期教学质量检查问题整改方案,检查持续改进情况。
2.对本学期各教学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各学院领导干部与督导听评课情况;教研室活动记录;调补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试卷、毕业论文及实习实训情况;教材检查等。
(二)学校检查
校级检查组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检查各二级学院上学期教学质量检查问题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2.落实专业认证理念,对标师范专业认证8个一级指标,检查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3.查阅各学院领导干部与督导听课记录本;查阅各教研室活动记录;检查调补课情况。
4.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本次教学质量检查依据《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领导干部与督导听课评课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校级督导在听评课过程中需关注教师能否在课堂上将课程思政落到实处。校级督导听评课对象需涵盖专职教师、兼课教师与兼职教师,期中针对兼课教师与校外兼职教师的听课量应不少于1节。
5.试卷检查: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重点检查试卷分析表、达成度分析等是否符合标准,针对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依据《齐鲁师范学院试卷管理规定》进行抽查,每学院抽取10包试卷。对照填写《齐鲁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检查表》(附件2)及《齐鲁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检查汇总表》(附件3)。
6.毕业论文检查: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对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开题报告及过程材料、中期检查报告等常规文件,每学院需抽取20份。对照填写《齐鲁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性检查表》(附件4)及《齐鲁师范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汇总表》(附件5)。
7.实习实训情况检查: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具体要求,调研学院实习基地建设整体情况、实习实训工作开展情况,每学院选取1-2处实习基地进行抽样现场考察。对照填写《齐鲁师范学院实习实训检查汇总表》(附件6)。
8.教材检查:依据《齐鲁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齐鲁师院政教字[2017]36号)相关要求,检查各学院选用的教材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专业培养方案和学科教学计划,是否符合本专业教育层次和培养人才需求。
校级督导检查结束后,对照填写《XX 学院教学质量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7)。
(三)现场总结会
检查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召开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质量现场总结会,综合反馈教学质量检查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需在检查时佩带工作证、督导证等相关胸牌证件,做到持证上岗。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各学院办公室反馈,并做好相关记录。教学质量检查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面向全校发布通报,该通报将计入2021年度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指标绩效考核成绩。
附件已上传至智慧师院,请及时查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5月6日